1、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慈善事业管理和促进标准,为《慈善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地执行提供参考和依据。对规模大,信誉好的慈善组织给予更多的空间,并在机构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扶持。
2、建议优化“双重管理”制度,即由民政部牵头,进一步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
3、进一步优化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由民政部牵头,在慈善信托和慈善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
4、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募捐的管理和服务,即民政部进一步明确和优化互联网募捐的管理和服务,突出募捐项目的“备案”属性;
5、着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让社区基金成为服务社区善治的重要引擎,即民政部门鼓励和引导成熟社区依托本土成熟的慈善基金会设立“社区基金”,联合社区社会组织共享基金会的资质、人才、平台、资源等优势,共同服务社区治理。
1、加强立法保护。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慈善法》工作,建议在《慈善法》中明确加强慈善活动综合监管。
2、加强部门协同。建议民政部与公安、金融、网信、电信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借鉴其他领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成熟经验,提出慈善领域反诈综合方案,在实践中不断迭代完善。
3、依托民政部“慈善中国”信息平台,建立慈善领域反诈信息公示平台,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
4、加强行业联动。加强慈善行业的培训和交流,建立慈善行业反诈联盟,密切互动沟通,及时共享信息,增强公募慈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的反诈能力,形成慈善全行业反诈氛围。
5、建议结合现有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加强媒体宣传,加强对以公益慈善名义的新型诈骗手段的曝光。“
6、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行为予以举报和曝光。
1、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各个相关部门对互联网公益的有效监管,并且提高互联网公益行业的财务公开透明度。
2、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建议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火博体育行业动态,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
5、建议充分发挥大平台的龙头作用,鼓励腾讯、阿里等头部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推动互联网公益行业数字化,促进行业透明机制建设;
6、引导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进入互联网公益行业,支持头部平台联合高校、职业学校等开设慈善公益类专业或课程,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进入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紧密相关的公益项目;
1、提高对慈善医疗的认识程度与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慈善医疗在目前我国慈善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并将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纳入中国特色慈善医疗范畴,通过促进慈善医疗的健康发展来带动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
2、明确网络大病个人求助平台的法律地位、监管主体及一般行为规范,为这项有益事业提供基本规范。
3、各地医保部门可与民政部门共同牵头,联动相关部门、慈善组织和医疗机构,形成联动机制,统筹促进慈善医疗发展。
建议减免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收益税收。目前,慈善组织的收入构成中,除捐赠收入等项目明确免税之外,为保障慈善财产保值增值而进行的投资活动的收入仍须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1、由宣传部门牵头建立慈善文化建设协调机制,将慈善文化建设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在全社会倡导正确慈善理念。
2、由教育部门牵头,将现代慈善素养培养纳入学校教育目标,在中小学教学内容中增加慈善历史及相关知识的普及,使慈善美德教育与学科教育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同时,加大校园慈善文化建设力度,尽可能多地提供学生践行慈善理念的平台,促进校园慈善文化建设。
3、应加强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慈善文化宣传力度,倡导新闻媒体通过为慈善提供免费版面、免费栏目等方式进行慈善宣传。
4、应进一步完善税制环境,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提高扣除限额比例,对于大额捐赠允许延期抵扣;
5、推行捐赠票据电子化,积极完善非货币捐赠评估机制,鼓励进行实物捐赠,加强慈善政策与财政转移支付、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协同。
6、应充分利用好慈善表彰活动、“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和慈善展览会等载体,做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扩大其社会影响;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工具,鼓励慈善组织做好官网建设。
2、要为宗教慈善赋予更多内涵,如帮助做好乡村自然生态、乡村卫生环境,帮助做好尊亲睦邻、尊老护幼;
4、鼓励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慈善类基金会,规范化开展慈善活动,制度化对慈善组织进行管理;
5、对向宗教慈善单位捐赠慈善款项的爱心人士或单位,给予享受一定减免税收的待遇。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完善遗产捐赠制度助力公益慈善繁荣发展
1、在慈善法修订中将遗产捐赠写入法条。规定自然人基于慈善目的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方式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益人的,适用慈善捐赠的规定。
2、出台遗产管理人制度配套机制,明确遗产捐赠中遗产管理人权利。国家民政部门牵头制定遗产捐赠工作规范。
3、建议制定并推进实施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用途的遗产捐赠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税收减免制度,由受赠组织向税务部门提出税收减免申请,并由税务部门依法作出批准。
1、完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注册审批机制和专业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专业资历、项目经验、用户评价等综合维度评定等级,建立退出机制火博体育。
2、鼓励更多个人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或相关专业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3、搭建专业数智化公益慈善平台,引导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入驻,从教育、养老、心理健康等民生关切发力,服务基层治理。
4、应该通过培育专业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搭建专业数智化平台,进一步做大志愿服务“蛋糕”,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1、要为社会组织吸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推行高校毕业生公益创投计划。对于吸纳毕业生数量多、解决青年就业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适当给予政策或资金支持。
2、建设市级、县级三级社会组织创业基地,引导社会组织协同社区、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建立青年公益创业“五社联动”机制。打造青年众创空间、公益创业孵化基地与孵化器。
3、要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市场体系。引导线上、线下人才招聘网站开辟社会组织人才服务板块,引导社会组织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供需对接和交流活动。
2、探索设立全国脑瘫儿童公益专项基金,服务于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公益慈善捐赠形式参与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团结凝聚更广泛的社会爱心力量。
2、可以社会化培育和发展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建立急救技能志愿者服务保障队伍,加强训练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1、建议政府根据边远民族地区农村实际,研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从财政资金投入、土地供给、机构落户、人才引进培养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奖励和激励政策,促进养老产业的有序、快速发展。
2、鼓励将政府购买服务延伸至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养老服务事项中,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适应民族地区养老服务实际的社会组织发展。
1、加大公益慈善领域反诈力度,建议由相关部委牵头,发挥行业组织平台枢纽作用发挥其号召力和影响力,带动全行业的防诈骗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加防诈骗工作覆盖度,提升慈善组织防诈宣传传播力度。
2、慈善组织应该采取更主动的行动,出台诈骗防范、危机应对的相关工作指引,向大众传递更多慈善的基础知识。
1、引导慈善组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快培养一批能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的慈善实务人才、富有管理经验的慈善管理人才和精通现代慈善专业知识的慈善教育研究人才,为慈善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积极推动高等院校等加大培养慈善事业专门人才的力度,开设慈善管理专业,研究开设公益慈善事业管理、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公益慈善营销等专业核心课程,为社会输送有专业特长的慈善工作者。火博体育火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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